手持式电动工具、移动电器、家用电器等设备未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、一般型 (无延时) 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:(插座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)
隐患描述
手持式电动工具、移动电器、家用电器等设备未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、一般型 (无延时) 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:(插座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)
隐患依据
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》GB/T 13955-2017 5.7(a):手持电动工具、移动电器、家用电器等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、一般型 (无延时) 的 RCD
整改建议
为手持式电动工具、移动电器、家用电器等设备及插座回路加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≤30mA、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,定期测试保护装置动作性能

(1) 单相 22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,未优先选用二极二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;(2) 三相三线式 38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,未选用三极三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;(3) 三相四线式 380V 电源
单台电气机械设备,未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30mA 以上、100mA 及以下、一般型 (无延时) 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